生活服務業(yè),免增值稅。普票未稅金額填附表一19行,與金稅比對普票稅金錯誤,不許提交申報表。
回復如下: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文件第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按照8號公告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以下簡稱“9號公告”)有關規(guī)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優(yōu)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xù),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zhèn)洳椤?/p>
針對物業(yè)服務公司(主要是向小區(qū)居民提供服務),請問是否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優(yōu)惠政策?
答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七)生活服務。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xiāng)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y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lián)系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你好!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還要不要通過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一般納稅人版)采集上傳嗎?
答復如下:
今年2月1日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申報抵扣和申請出口退稅流程進行了優(yōu)化和調整,具體操作流程分三步走。第一步:海關繳款書數據采集單抬頭海關繳款書(指:海關繳款書上的“繳款單位(人)”欄次僅注明一個繳款單位信息),自2020年2月1日起,納稅人可以直接在綜合服務平臺上查詢到海關繳款書電子信息,不需要進行數據采集,直接進入第二步勾選確認或退稅勾選。
納稅人辦理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增值稅的手續(xù),要求提供“有權繼承或接受遺贈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指的是什么?能夠證明母女關系的戶口本行不行,需不需要提供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聲明,能否幫忙解讀?
文件未對“有權繼承或接受遺贈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進一步贅述,未要求提供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聲明。根據最新稅收操作規(guī)范,已取消增值稅稅收減免優(yōu)惠備案,您需將相關材料留存?zhèn)洳椤?/p>
文件依據: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規(guī)范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所需證明資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5號)規(guī)定:“一、納稅人在辦理個人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征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手續(xù)時,應報送《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繼承或接受遺贈的,只須提供繼承人或接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屬于以下四類情形之一的,還應分別提交相應證明資料:
請問: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第六條第五項,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義務人可以加計扣除20%?此處的房地產開發(fā)納稅義務人,是僅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還是包括所有進行房地產交易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
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第七條第六款規(guī)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guī)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p>
因此“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不僅指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還包括其他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企業(yè)和個人。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納稅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是指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快遞業(yè)務從流向上有個人郵寄給個人,個人郵寄給公司,公司郵寄給公司,公司郵寄給個人,免稅主要是那部分,是以收件方判斷,還是以寄件方來判斷。
答復如下:
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是指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即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和派的服務取得收入。
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1.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購入的時候屬于條例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該項規(guī)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執(zhí)行,以前是依4%征收率減按2%。比如2016年1月份購入了一輛車子,但是是用于接送員工的,屬于集體福利用的,則屬于不得抵扣范圍并且當時沒有進行抵扣,2017年進行銷售的時候就按照簡易計稅辦法。)
2.如果銷售的是二手車輛是2013年8月1日(含)以后購入的小汽車,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可以抵扣,故這類小汽車之后再銷售的話按照適用稅率(自2019年4月1日起,調整為13%)繳納增值稅。
我司銷售貨物,提貨一部分,后貨物開始跌價,客戶違約,剩余貨物付款后未提貨,棄貨。我司講余下貨款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令第691號)規(guī)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規(guī)定:“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員工的勞動合同與境內總公司簽訂,后續(xù)這些員工去日本分公司工作。工資由境內總公司發(fā)放,前期在境內總公司培訓?,F(xiàn)在境內總公司以代墊費的形式找日本分公司收回培訓成本和員工工資成本,即這些成本將作為日本分公司的成本,請問總公司是否需要作為收入申報增值稅?
根據您的敘述,實質上是總公司為本企業(yè)受雇員工提供培訓,未向分公司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找日本分公司收回培訓成本和員工工資成本”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文件依據: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條規(guī)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規(guī)定,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第三條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征收。第四條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第五條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二)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五)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第七條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谑l 納稅人未按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有關的權屬變更手續(xù)。